问答详情

因为对方在我怀孕到分居之前会因为脾气暴躁动手,所以我想要离婚,但是他觉得他并没有把我往死里打,所以离婚他不同意,并且死缠烂打,我们之间有一个儿子,是我自己带的,后来因为我要离婚他们把孩子带走了,现在我们分居一年多了,我找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就一直这样拖着,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离婚他不同意,我找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离婚 2019-07-05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怀孕期间在女方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男方无权离婚,法院也不接受男方离婚诉讼。
    2、婚姻法规定怀孕期间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不能离婚。
    3、如果男方提起离婚,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同意离婚的。
    4、如果女方要将来孩子生下来,那离婚至少要等孩子出生后一年,女方哺乳期结束后方能离婚。
    5、到时离婚,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按当地经济条件,定期给孩子抚养费,教育费等直到18周岁。
    6、抚养费支付不高于男方工资收入的30%。

  • 1、夫妻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和到法院起诉离婚。  
    3、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4、离婚诉讼:夫妻一方欲离婚,或者夫妻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自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