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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我抚养,协议书上孩子每月对方负担1000元生活费,学费各自承担一半。现在孩子课外补习英语等共花费12000元,他不承认这个费用(一半即为6000),说这不是学校产生的费用。 第一现在义务教育没有学费,第二学费这一块是协议书上单独列出的,我可以申请这一块的费用吗?谢谢协议离婚孩子我抚养,协议书上孩子每月对方负担1000元生活费,我可以申请这一块的费用吗?

离婚 2019-06-22 18: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即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高或降低。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一、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议,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法院在诉讼离婚时会依法判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孩子归谁一并作出判决,同时由不直接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学费来保证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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