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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酒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要离婚,婚纱照和婚庆费用女方要承担吗

离婚 2019-07-01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结婚登记满足结婚条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合影照片即可办理,男女双方只有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才能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受到婚姻法保护。那么,结婚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是要经过三个程序的,即申请、审查和登记。
  •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离婚协议已经对房子及债务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后来A又立下字据承认房子属两人共有,债务共担,尽管没复婚,字据却推翻了原先离婚协议对房子分割的内容。按所说的情况看,此字据应当是有效的。因此:
    1、B可以要求平分房产;
    2、A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卖房所得恐较难实现,因为婚内购房夫妻财产已经混同。不过,离婚后一直是A偿贷,且还了一次房贷给B,如诉到法院,法官也许会考虑到这一情节,以及因复婚为由而签字据的情况,从而适当偏向男方;
    3、字据是对先前离婚协议分割房产部分的更改,男方在立据时没有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因而是有效的,男方应当承担立据后果;
    4、A认为平分不公,可以通过与B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上法院。法官处理这类案子一般着重于调解,房产由当事人自己估价,然后要房子的一方补钱给放弃房产的一方。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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