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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和员工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员工社保能否在经营地缴纳

劳动纠纷 2019-07-14 2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


    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相关的其他材料。

    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提交了这些材料以后,需要等待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一般不会超过15天。等到你拿到了工商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你的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根据法律的规定,你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一些相关的手续,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
    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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