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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世前又向民间借贷借钱,与2016年10月开始偿还,我母亲去世与2016年12月。之后子女和配偶并未继承债务人遗产,但是承担了当事人去世后两年的债务,我有积极的向债权人取得联系还清欠款,债权人一直推托让我们先按期还钱电话打至总部反应两月有余都未果,经核算至债务人去世后还款已还清其本金。我之后有权不还款吗?我母亲去世前又向民间借贷借钱,债权人一直推托让我们先按期还钱电话打至总部反应两月有余都未果,我之后有权不还款吗?

综合法律 2019-06-24 0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作为债务人这一方,难免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状况,无法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
    解决办法
    第一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第二步: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
    第三步: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该方法的前提是,有对他人享有债权)。
    债务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暂时无能力全部履行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支付履行,即有多大能力履行多少债务。永远无能力履行的(如残疾无劳动能力等情况),债权将无法获得清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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