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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在公积金拿着结婚证去贷款了二十万,但是离婚了,前妻要自己生活买房子,公积金说,她起到了一个担保人作用,我现在找不到符合他们要求的担保人,可是她想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更换,我怎么办我在公积金拿着结婚证去贷款了二十万,可是她想公积金贷款买房,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7-09 15: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二)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五)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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