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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企业每月缴800元个人工资所得税,现失业了能否享受失业保险?或退税?

保险纠纷 2019-07-01 15: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工资纳税是只要工资达到纳税的标准,就应当依法纳税;
    一、一般现在工资纳税的标准是3500元;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你现在工资收入为5000元,那你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还要满足领取的其他相关条件。
    领取失业金要满足以下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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