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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车辆于2019年3月17日发生交通事故后拖车到修理厂,交警责任划分为我主责,对方为次责。我车没买车损,保险公司定损后,修理厂是不是应该告知车主修车费用,经车主同意后才可修车?交警责任划分为我主责,保险公司定损后,是不是应该告知车主修车费用,经车主同意后才可修车?

保险纠纷 2019-07-04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在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依程序规定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然后再由法院根据估价结果、事故责任认定等证据进行判决。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则首先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这笔费用的收取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比图小型车辆,通常按吨位来说是
    2.5吨以下的,而按照座位来说则是15个客座以下的,发生拖车的时候每次的费用是200元,这是在城区道路上,而如果是在市区以外的起步价为是每次200元,同时还需要按照距离的远近,每公里收取2元或是5元不等的费用,这要根据车辆重量的大小。中型车辆和大型车辆,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坚持的原则是,重量中的、距离远的收费要高。对于三轮车和摩托车之类的交通工具也有明确的规定,不过相比而言要少很多了。对于特大型的车辆,基准价格是400元一次,如果是在市区以外,并且重量还特别重的情况下,需要以每公里40元的价格来额外收取了。计算下来,这可不是一笔小的费用。上面介绍的交通事故拖车费用都是在正常单纯托运的情况下来收取的,而如果还涉及到了吊车来服务,那么费用则需要另外来计算了。按照吨位不同,每次的费用不一样,每公里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收费的标准都是统一的,在具体收取的时候交通部门会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来收取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之后,需要提供援助服务的,这也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5类车型,在10公里以内的需要收费一定的价格,而在10公里以上的,则需要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公里就需要另外掏一公里的费用。交通事故拖车费用大体上就是按照以上介绍的几种标准来收费的。在不同的省份和地区,可能会有些许的差别,但是总体来看,相差不会太大。
  • 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一方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一方主要责任,另一方次要责任;
    3、双方同等责任这三种方式,但是责任的具体份额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
    1、3没有什么争议有争议的就是第二种方式,主次责任的划分,划分的方式有主要责任承担占事故的90%,次要责任承担事故的10%;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80%次要的承担事故的20%;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70%,次要责任承担事故的30%。《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机动车第三责任险保险限额的部分,在河南省处理交通事故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而不是一概而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就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承担事故责任。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中,分为了三种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认定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机动车一方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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