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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个人户主名字,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工业用地,请问能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19-07-15 1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 转让,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主要风险交足土地出让金、合同无效。
  • 户主房产证拆迁补偿问题,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证不可以过户,这属于不可以过户的小产权。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 如果跟业主同为一个集体单位,可以买卖并且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外集体或单位的人,只能签订协议并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建议不要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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