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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zsz上买了一台5600的手机,卖家以朋友手术为理由骗我提前付款货后我去鉴定发现是假手机。购买前商品页面和卖家聊天都说是真的,可是购买后卖家说手机他不知道真假,没去查。继续问,他看了也不回我了。去公安局,警察说手机是假的,但是卖家是给了我手机的,只能说货不对板,而且卖家没有拉黑你,不算诈骗,而是消费纠纷。去问XX协,客服说卖家是个人,不是商家,他们不管。请问这是诈骗吗?为什么警察这么说?如果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去买枕头,购买后发现是假货或劣质产品,又无法找到卖家,请问这是诈骗吗?而是消费纠纷。为什么警察这么说?请问这是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19-06-19 13: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商店出售的商品以假充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除返回货款外的三倍赔偿。
  • 消费者购买劣质食品可以主张十倍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劣质食品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如果销售者明知是劣质的食品仍然销售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销售者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百四十条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假售假将退一赔三。
  • 你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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