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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至2000年,2005年至2008,2019至今是单位交的保险,2000年至2005和2008年至2018年是自己交的保险,1974年出生是什么年龄退休?按50还是按55年龄退休?2019至今是单位交的保险,1974年出生是什么年龄退休?还是按55年龄退休?

保险纠纷 2019-07-16 16: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决定2018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同时在2018年开始正式延迟退休。2015年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京举行。
    该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 65岁。
    该报告指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
    绿皮书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新消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2003年10月15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补缴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镇(区)劳保所申请,经市人社局复审合格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通知》规定,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补缴,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标准,最多减少不超过一万元。从2011年8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可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当月一次性补缴53590元,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从当前参保时点起往前推算,并按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交基数。
    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补缴政策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措施,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
    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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