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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精神病需要什么资料

保险赔偿 2023-06-29 2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3、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T扫描。4、通常由3-5人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简单案件也可由专家个人承担。最后作出鉴定结论,缮写鉴定书,交付委托鉴定机关。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十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十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法制化。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鉴定精神病的法律规定是:
    1、鉴定中心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人应预先阅卷。
    3、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
    4、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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