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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4岁,25年社保,现在想买断,退休可以领取多少退休金,到社会还用缴纳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19-07-01 1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当地实施时已满45周岁者外,其余年龄段及其他种类的养老保险都是要求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开始领取养老金。
    4.需要明确你社保未交租15年的原因,是哪方的过错,如果在单位工作时间有超过15年,那么单位就有义务补足15年社保费用的义务;如果没有工作那么久,单位就没有义务补足之前的社保。
    5.在不是单位责任的情况下,需要你自行补足15年差额费用再办理退休金领取手续即可。如果单位应该补缴而拒绝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没有交社保,本人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该请求。只要能提供出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通常仲裁结果就是补缴社保费用。
    另外,员工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为各类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购买商业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8、同事的证言等。
  •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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