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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辆被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现在维修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理赔额度,对方在维修厂定损的时候来看了定损额度,并提出提车的时候来付款,但是现在要拿车了结果对方联系不上我的车辆被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现在维修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理赔额度

交通事故 2019-06-21 18: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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