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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7年自己出钱买的房子,18年登记结婚,19年2月才拿到房产证,这个财产算婚前个人财产吗

离婚 2019-07-03 14: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是否用于偿还丈夫婚后债务,需要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一人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时,即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也需要用夫妻任意一方的婚前财产偿还。对女方的房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丈夫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丈夫的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丈夫以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偿还,妻子个人财产不负偿还责任。对于女方的房产,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结婚前一方已经全款买了房,结婚后房产证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有人会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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