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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诉讼 2019-07-02 2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参与诉讼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诉讼,但是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行了,但必须是原件。可以邮寄到受委托的人手中。
  •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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