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亲去世后,母亲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一个女儿,过户是16年,过了两年了,现在另一个女儿要分割遗产,这样可以吗?母亲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一个女儿,过了两年了,现在另一个女儿要分割遗产,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9-07-19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父亲去世,在去世前没有对生前财产作出任何协议,就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二手房过户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 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