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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自己的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以房屋买卖形式办理手续,女儿已婚,万一女儿离婚,这个房子女婿有权分割吗?

其他 2016-05-26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通过买卖办理过户的,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选择父母将房屋赠送给自己的子女一方,并办理公证来规避
  • 可以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属于女儿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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