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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 应该怎么办 才能具有法律保护

离婚 2019-08-06 2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原则上,除上述情形以及发生严重危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抚养权通常不发生变更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财产,一般要分割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是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是不要子女抚养权)。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根据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考虑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有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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