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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官司打到法院我赢了但是四年没要回来钱我能不能和律师解除合同

工伤赔偿 2018-08-07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私了的话,可以要求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如果你要起诉的话,由于你已经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因此你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
    2、工伤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费用等已实际产生的费用外,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赔偿加上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的金额大概在六万多。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赔偿金的金额城镇标准也是大概六万多。
    3、私了的话,具体赔偿数额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协商。
    4、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5、如果打官司的话,针对你所受工伤,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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