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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我付了2万定金,和卖方、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15天付首付,但是卖方预约还款要一个月!超过了15天!我现在可以要求不要这个房子么?我付了2万定金,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15天付首付,超过了15天!我现在可以要求不要这个房子么?

房产纠纷 2019-06-24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有何好处  一是房源信息多。为市民进行交易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二是办妥手续快。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十分繁琐,个人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而委托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办理,因其对相关业务流程非常熟悉则所需时间较短;  三是可降低风险性。
    有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如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办了中间担保业务,为买卖双方的房款交割和房屋交付以及产权过户作中间保证,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除此以外,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都与中介机构签定协议,合作为客户办理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
    所以说,这不失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一条捷径。
  • 1,买方因限购政策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不是违约。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就有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标的额的30%即可。
    3,中介没有审查购房资格的义务,但是需要尽到提醒义务。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
    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5,中介有告知义务,但是没有审查义务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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