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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双方车辆受损,没有人员受伤,事故责任书认定对方主责,我次则,同时协议为,一,对方承担我的修车费用(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二,对方的车损自行承担,三,此事到底。4s店把修车发票给了对方保险公司,对方车主已经收到我的修车钱,在4s店我先垫付了修车钱,但是对方车主就是不给我修车钱,给交警打电话,交警说不管这事,现在怎么办?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对方吗?真起诉的话,能要回我的修车钱吗?但是对方车主就是不给我修车钱,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对方吗?能要回我的修车钱吗?

交通事故 2019-06-28 19: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 要回,钱如果是调解已经赔钱了,或者是法院判决已经赔钱的,你可以不用管,如果对方不满意,他会到法院去起诉(只针对调解),等法院判决该由你赔多少你再赔。如果起诉,他会将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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