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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买了一套房子,没有更名,房照在我爸妈那,我爸妈有一套房子,后来爸妈吵架离婚,离婚协议我爸妈那套房子一人一半,自从离婚我爸妈还一直在一起生活,去年我妈去世了,我用我妈留下的积蓄,抚恤金给我爸补缴了社保,我妈去世九个月后,我爸又找了后老伴,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分割我的那份我之前买了一套房子,离婚协议我爸妈那套房子一人一半,咨询一下该怎么分割我的那份

离婚 2019-06-26 1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但是,无论是夫妻竞价支付房屋折价款,还是拍卖分割房屋拍卖款,夫妻双方关于房产价值的实际获得比例必须符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有夫妻双方就房屋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能够达成合一的,则可以制作夫妻离婚协议书,然后在通过去民政局进行了离婚登记,之后对协议备案,就可以完成对夫妻共同房产就可以完成房产的分割,但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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