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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被同事打了,我还手了,我被打伤了,公司把我开除了,有赔钱吗?

刑事辩护 2018-08-07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胜诉后被告不履行已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如被开除,员工可以有以下合法诉求: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
    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要求支付开除前的工资要求合法。
  • 上班路上被人打伤不算工伤。  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  上下班路上,认定为工伤的只有一种情形。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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