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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汽车是在建行分期买的,然后抵押给建行,,中间做了按揭车不压车贷款。后面我姐又把我的车买了,还了银行的钱,过户在她名下,请问贷款公司有车辆权利和抢车吗我的汽车是在建行分期买的,然后抵押给建行,后面我姐又把我的车买了,请问贷款公司有车辆权利和抢车吗

综合法律 2019-07-04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办汽车贷款要拍房产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买车者有房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及时还款的话,可以紧急查封不动产,让买主没办法卖房子脱身,直到案子查清楚再解封。
    二、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贷款买车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一)个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法人:
    (1)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2)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3)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存入不低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 一、汽车质押流程:客户咨询,申请典当——查验车辆手续,评估车辆价值——确定典当金额和期限,签署典当合同——车辆入库并办理抵押登记——签署当票,支付现金——续当(循环用款,按天结算)/赎当,注销抵押
    二、汽车质押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等。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
    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
    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 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车辆所有人);
      
    2、贷款合同;
      
    3、暂住证(车辆所有人非上牌地户籍);
      
    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2012年10月15日以后还款的贷款客户)
      同时,客户签署解除抵押授权文件后,需留存车辆所有人以下证件,银行代为办理:
      
    1、身份证原件;
      
    2、非上牌地户籍暂住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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