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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才主动支付4个月,从2017年12月至今没有在支付,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会从男方账户上扣下抚养费吗?还需要些强制执行申请书吗?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从男方账户上扣下抚养费吗?还需要些强制执行申请书吗?

离婚 2019-07-14 1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只要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主要是银行划拨对方的存款,如果有工资法院将其单位作为协助执行单位,发工资后单位就转给申请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 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 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 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 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 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特别说明:抵押房产已做登记的,请一并附上他项权利证明。
  • 请您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n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n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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