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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明友借了我三万块钱,约定一月一千块利息这算高吗?还有他有借条,可他就是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请问我可以起诉吗?我一个明友借了我三万块钱,约定一月一千块利息这算高吗?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合同纠纷 2019-07-12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公司利息和银行说法不一样,银行的月息是以千分之几计算,年息以百分之几计算;在民间借贷中,月息一般是以“分”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换成银行的年息说法的话,“几分利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百分之几”,也就是说,1分=1%,2分=2%,所以
    1.5分=
    1.5%,年息为18%。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四倍,那么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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