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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着我帮我们一起买来的房子卖掉,还欠下债务,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离婚 2018-06-17 15: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的债务清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总的来说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无法调解。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你好,原则上,夫妻期间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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