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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3月一5月份因没人出差,公司就让我出差了。工资是计件算,6月份我就回车间上班了,当时公司是一台按照6百左右算我的工资,我也正常的领完工资,可到12月份公司就以180元左右算我3月一5月份按装的算,从12月份到1月份就从我的工资中扣除当吋的发的工资,请问合法吗?工资是计件算,当时公司是一台按照6百左右算我的工资,我也正常的领完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7-24 09: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解答如下: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财物,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
    (2)赔偿方式一般是从工资里扣除,但不能全部扣除,以免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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