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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是2015年3月份结的婚,直至今年的2月份我才知道他在婚前欠了别人了2万块钱,有欠条,但是欠条得日期是14年5月份的,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他,但是债务人在今年的3月份把我和我老公一起告上了法庭,我想问,他这个婚前债务跟我有关系吗?我要怎么才能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债务人有权利起诉我吗?有欠条,他这个婚前债务跟我有关系吗?我要怎么才能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债务人有权利起诉我吗?

债权债务 2019-07-06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是由个人承担,配偶不用承担
      
    2、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配偶需要承担;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条需满足以下要素:
      
    (1)需注明确定的欠款金额。
      
    (2)要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计息方式或其它处理意见。
      
    (3)要有明确的欠款人。
      
    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3、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令其还款,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可以申请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4、当然如果有可靠的讨债公司,可以让讨债公司帮忙讨要钱款。但选择要慎重,防止被骗。
  • 欠款不还,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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