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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在西安一个城中村同学的饭店台阶上摆摊,说是村委会的人收卫生费,我妈跟收费的人发生争执,打了起来,造成彼此轻微受伤,事后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没达成调节,我想问不是在街面上摆摊收取卫生费合法吗?对方时候又是住院故意给我们施加压力,这种费用属于我们负责还是对方?我想问不是在街面上摆摊收取卫生费合法吗?这种费用属于我们负责还是对方?

综合法律 2019-07-10 06: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轻伤与轻微受伤 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
  • 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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