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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大半年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之前是因为怀孕而结婚的,后来孩子没保住,当时彩礼8万,添置了一些家居,还剩5万,我现在该怎么办?结婚大半年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当时彩礼8万,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8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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