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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赌场借了三万高利贷,并在他们的暴力胁迫下写下借条,但名字与身份证号是假的,今年他们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请指教我在赌场借了三万高利贷,并在他们的暴力胁迫下写下借条,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7-11 1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欠债不归还,对方找你麻烦,你可以选择报警,警方出面后,会让债主去法院起诉,而不能通过殴打、恐吓的方式索取债务。
    法院诉讼后,利息最多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而且利息不再计算利息。
    这样你实际归还的数额会小些。
    不过欠债还钱,这是必须的,努力工作,快点归还吧。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n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   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   当然还款期限的明确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当然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话,并不必然导致债主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债主可以随时要求其偿还债务,但需要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而以。   
    5、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   写明借款原因及借款支付方式是为了明确出借人对其借款已经履行了义务,以避免借款人抗辩,给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有担保一定要求担保人签字或者办理担保手续。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提供保证人、抵押或者质押。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并写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 债务纠纷起诉是最重要的就是借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即使你有借条,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借款用途不合法
    超过诉讼时效
    借贷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借条刑事的分手费
    有借条但没有支付实际费用
    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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