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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快生了没有结婚离婚孩子会归谁彩礼用退还吗

离婚 2019-08-07 0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怀孕并不是违法行为,这是属于道德领域的范围,在孩子出生后办理户口时可能会比较麻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孩子系你们的非婚生子,孩子的所有权应当归你们两个人,即使你们涉及分手,也只是涉及分配 孩子抚养权问题。 自然关于孩子抚养权则能协商你们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下来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结合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看哪一方更加适合孩子的成长,则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决归属哪一方。
  • 您好,第一个问题,用彩礼买的东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彩礼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予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您的情况应当不予退还,买的东西也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若是婚姻登记后用彩礼买的东西作了陪嫁,这陪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第二个问题,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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