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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家要拆迁,如果我们现在登记的话可以多一套房子,那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

拆迁补偿 2019-08-12 2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
    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展开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你用此款购置房屋,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是你娘家拆迁获得的相应补偿款,收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
    未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问题具有特殊性。对该财产的处理不同于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共同共有,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首先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法院的处理如下:一般情况下,按照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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