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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我在家带小孩有四年了,他现在在外面有了外遇,还跟那个人住在一起了,小孩有五岁多了,他有四个月没有给小孩子生活费,生病了也不问,小孩上幼儿园也不给学费,我一个人在乡村也没有经济来源,他要求我离婚,但什么费用他都不出,就是一句话没钱,你爱离不理,我该怎么办,起诉他吗?谢谢小孩上幼儿园也不给学费,他要求我离婚,但什么费用他都不出,我该怎么办,起诉他吗?

离婚 2019-08-15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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