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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让我寄一个花盆。属于陶瓷 价格是200左右 快递员上门收件的时候 我这边明确有跟他说要重新包装,而且《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 快递员没有检查 也没有重新包装 导致快件被签收时发现破损,我跟快递投诉了 但是他们说只赔偿10%并且由于是到付件,还要我先付40元邮费, 我想请问一下 这是属于我的责任还是快递的责任,如果是快递的责任会怎么赔偿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我跟快递投诉了 还是快递的责任,如果是快递的责任会怎么赔偿

国家赔偿 2019-07-21 06: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目前快递行业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  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  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  快递公司的这种赔偿标准是依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  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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