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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十年,都签了合同,最近公司统一体检,发现我有高血压,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请问合法吗,我要求赔偿,可以吗,请问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十年,都签了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要求赔偿,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19-07-01 0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合法吗?   现在一般在员工入职前,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对于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前需体检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领域中“法无明文规定即容许”,所以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是合法的。   但是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分为哪几类?   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1)接触粉尘类;   
    (2)接触化学因素类;   
    (3)接触物理因素类;   
    (4)接触生物因素类;   
    (5)接触放射因素类;   
    (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职业健康检查由谁承担检查费用?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 在你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包括上述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分析你的问题,请假如果是被单位批准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20X2=4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没有批准自己擅自离开的,就会有问题,很有可能被单位以严重旷工为由解除,那么就什么经济补偿金都得不到了。建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看是否能解决问题,不行的话申请仲裁。

  •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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