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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下别人醉驾撞了我的车不愿意赔偿修理费用 这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9-08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包括修车费)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车辆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拒绝垫付任何费用,让对方自行垫付。
    或者你垫付费用后,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犯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相比属于重罪,因此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  
    1、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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