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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取保候审出来了二个多月了,派出所的传唤过一次。检察院前几天打电话说下周让过去,我想问一下律师,这次过去了会不会被逮捕,如果不逮捕是不是就结案了,我现在是取保候审出来了二个多月了,我想问一下律师,这次过去了会不会被逮捕,是不是就结案了

刑事辩护 2019-07-08 12: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还不开庭,应当算结案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只要孕妇不违反有关取保候审的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是不会收监的。
      但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1、取保候审期间传唤,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及时到案。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于一个律师为两个人办理取保候审,实践中一般不可以。律师取保候审一定是作为辩护人或者提供法律帮助的形式出现。目前来说,一个律师一般不能同时为一个案件的两个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因此,一个律师一般不能为两人取保。  能取保就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实践中一般是可以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会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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