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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了一个店铺,我接过来的时候,上一家租客收了我1200的装修费,房租1800元每月,因为生意不好,我与房东说,要转让出去,他同意啦,我还有两个月的房租,和2000块钱的押金,合同上面写,没满一年合同期押金不退,还有说,如果有转让费双方各占50%,但并没有说剩余的房租不退,现在有一个人过来租房子,我们协商好了,2000块钱的转让费,剩余的房租另外那个租客再给我补上,但房东不同意,都不退给我了,押金不退,房租不退了,反而转让费还得给他50%一千块钱的,房东跟我说要么就不转了继续干下去剩余的两个月,要不然就给我那一千块钱的转让费,然后合同作废,他再给别人继续签合同,他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小本生意不挣钱,投资两万多,干一个月,就只剩下一千块钱了心酸啊,求解,谢谢但并没有说剩余的房租不退,都不退给我了,押金不退,房租不退了,他再给别人继续签合同,他这样做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6-29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原则上一般商事合同可以概括转让。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转。
    2、合同转让主要看合同相对方意见,对方同意可以转。
    3、受让的乙公司应当符合合同当事人资格,例如某些施工合同应有相应的资质。
    4、原合同若走过公证、审批、登记备案程序的,转让的相关协议、转让后的合同也需走同样程序。
    5、转让应为合法目的的转让,若为逃债等非法目的,转让后的协议效力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个案分析和筹划。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只要你不主动提出不续签,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赔偿标准:根据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你的赔偿应该是2个半月。
    至于到期后不签合你可以另行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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