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五个人担保给一个人贷款十万元,是连带责任担保,现在借款人失踪了,银行要起诉担保人,我们五个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是每人十万还是一人两万?谢谢!我们五个人担保给一个人贷款十万元,是连带责任担保,现在借款人失踪了,银行要起诉担保人,我们五个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 2019-07-29 1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债权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也将由所区别。
      对于担保人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担保人或者借款人,也可以将两者一并起诉。
      对于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责任的,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或者将借款人和一般担保人一起起诉。
  • 若超过担保期一年多,那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清偿就少了一层保障。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开始进入诉讼时效阶段后,债权人两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会再保护其对保证人的请求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