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律师,登记领证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一年后又加了我的名字,如果以后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谢谢

离婚 2019-08-11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离婚时房产分配可能情况:
      
    一、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或者由他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归个人所有;
      
    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原则上平均分配;
      
    三、房产由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归首付方所有,对另一方补偿;
      
    四、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人们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有用呢?《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惹起社会这么广泛的关注,是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财富的价值也被人们逐渐的重新认识,尤其是凝聚了老百姓毕生心血的房产更是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谁出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了法律解释中。不少丈母娘出于保护女儿的角度考虑要求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不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也纷纷加名,导致了“房产证加名税”的闹剧。
      那么在婚前或婚姻中加了名,是不是就是见面分一半呢?这可不一定,关于加名后,男女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相关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高院在2007年9月2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恋爱期间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在分手时可以酌情分给10%—30%的规定,而非见面分一半。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结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离婚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相关规定尚处于缺位状态,尚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出台进一步规定。
    即使加上了名,又能分到多少呢?在部分地区的法院判决中,一方购房未出资,离婚分得整个房产价值10%的产权份额。  所以,加名并非万全之策,打铁还得自身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营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