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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现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写的我们俩的名字,他父母出的钱。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结婚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买房些两个人的名字,同意后,拿了结婚证后才买的房,不过是的男方出的钱,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可以分房产吗?男方现在想独占房子,有可能吗?因为房子是他父母出的钱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结婚女方不要彩礼,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现在想独占房子,有可能吗?

离婚 2019-07-03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 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 就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主要是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都没有意见就可以。
    如果双方没有能达成共识,有一方对分配方式不满意,主要参考依据就是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归原所有人。
    婚后购买的房产默认各占50%,离婚时若一方能提供购房款是由一方全部支付或支付绝大部分的依据,房产则归这一方。
    共同还贷部分和其余部分按出资比例支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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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结婚女方不要彩礼,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现在想独占房子,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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