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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边拆迁。是我外公的房子。但是我外公不在了。。房产证是我外公的名字。我有四个舅舅一个姨妈。政府现在说我妈有一个宅基地了。我外公的这个房子就不能分补偿款给我妈妈了。我想咨询一下这在法律上有规定嘛?我家这边拆迁。是我外公的房子。我外公的这个房子就不能分补偿款给我妈妈了。咨询一下这在法律上有规定嘛?

拆迁补偿 2019-08-06 16: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1、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国家对拆迁补偿面积没有明确的规定,因地区不同政策有所不同,详情应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通常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根据我国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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