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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我拒绝调解,法院下达开庭时间,我们去了,结果也没有立案,还是调解,这算欺骗吗,而且我签了暂时不离婚的和解书,接下来会是判决书吗?我起诉离婚,我拒绝调解,法院下达开庭时间,结果也没有立案,还是调解,接下来会是判决书吗?

离婚 2019-08-08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次,就该问题而言,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态度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应该及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对于诉讼离婚案件,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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