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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为了购房首付了10000元,没签订合同,过几天后,不想买了,退房了,但是现在首付的时候开的收据找不到了,我去催了但是卖房者不愿意退钱,怎么办为了购房首付了10000元,不想买了,退房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7-24 1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首付比例提高购房人能不能退房?  
    (一)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必然地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是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  
    2、如果购房者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购房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而且不能买房是由于银行较大幅的提高了首付比例而不是购房者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政策调控是一种特殊变化,可以认为是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并非购房者本人故意,属于客观上的履行不能,应当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从公平角度来讲,购房者既然都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积极办理贷款,本身没有过错,贷款不成自然应当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签订房屋买卖时,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
    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搜索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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