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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剖宫产,头皮有损伤,现在六个月了,有大约23毫米,宽4毫米的疤痕,剖宫产病例和儿科病例都有说明头皮破损,因为孩子是早产,当时羊水为0,实行的紧急剖宫产,生下来没给看就直接进儿科病房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医院负主要责任吗?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要求医院赔偿多少钱?孩子剖宫产,头皮有损伤,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医院负主要责任吗?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要求医院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07-20 2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而言,首先必须确定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要求医院按照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但是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多大的过错这些问题因为医疗活动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一般人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建议您向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上述事项。在进行鉴定之后,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并且明确了医院的责任比例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责的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 要注意证据,如借款合同等有效证明确实存在债务的相关证据
    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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