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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要离婚,丈夫出轨,有债务,债务归男方,没有把欠债的写具体,请问该如何办理这些事情

离婚 2019-07-03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 您好!如你们双方确实因此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持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二四协议不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届时持判决书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夫妻双方均有责任,除非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财产属于单方财产,债务属于单方债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您的情况,先协议商量,如协议不成,法院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归属,实践中也是一人一个,同时也考虑一方的抚养能力,如一方抚养两个,则另一方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建议冷静处理。

  • 1、婚前丈夫的债务与妻子无关。
    2、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3、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负有偿还责任。
    4、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论夫妻是否离婚,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付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这要看这个债务是不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如果是则再分第三人是不是知道你们之间的协议。 你们约定了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与第三人发生债务,而对方并不知晓你们签署了这份协议,则协议约定对他来说是无效的。你们可以在共同承担债务后再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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