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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份我的从业司机(我是出租车车主)与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的从业司机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没有达成合意,对方分别就车辆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和13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判决我赔偿对方的修车款887元,我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提出上诉,理由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应适用人身损害的相关规定,而应适用<交通法>第76条的规定(车辆三者保险10万),二审法官以原告没有起诉保险公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律效力高于<交通法>而维持原判.同样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赔偿人身损害医药费400元,可原告提供的病历写明是其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并没有写明他是乘坐私家车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在一审中提出这个病历证明的是他在另外一起事故中受伤的事实,没有提出与本案有关联的病历证明,对方解释是医生写错了,而得到法官的认可,在二审我同样提出应依据交通法76条在10万以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再说医生写错的病历怎么能作为本案的证据那,二审法官以原告没有起诉保险公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律效力高于<交通法>而维持原判请教问题:1<交通法>和<高法解释>那个效力大? 2财产损害赔偿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吗? 3错误的证据法院也可以确认吗? 4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我还能怎么办?衷心的感谢您!!!!!!!!!!!!![em00][em00][em00][em00]

损害赔偿 2018-08-08 0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表明,交强险是不分责任,无理由的对伤者进行赔偿,但肇事方逃逸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肇事方追偿。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保险索赔程序:
    1.及时报案,事发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2.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责任认定书、只顾调解书
    (4)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权利转让书
    (5)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作出是否赔,赔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保险工资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起10日内支付。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四川-泸州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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